关于认真做好“法治进校园”全国巡讲团巡讲活动的通知高检办字[2016]381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局:按照《全国“法治进校园”巡讲活动方案》(高检会〔2016〕8号)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从全国检察机关择优选拔24名优秀巡讲员组成全国巡讲团(详见附件1),组织研发了一批精品法治课程,拟于近期分赴全国巡讲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巡讲活
2016-10-20 375